问题 | 借款合同还款期限未到是否能够提起诉讼 |
释义 | 借款合同可在未到期时提起诉讼,但债务人没有违约时法院不会支持。若有证据证明预期违约行为,可要求解除合同及追究违约责任。借款合同到期后三年内可起诉,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延长。共同借款人可只起诉一人,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可根据使用份额进行追偿。根据《民法典》第178条,权利人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借款合同还款期限未到是否能够提起诉讼 借款合同未到期能够起诉。 借款合同未到期,债权人与债务人若能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归还部分或者全部款项,是完全能够的,但是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债务人没有违约,此时债权人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债权人能够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及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能够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能够随时返还;贷款人能够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款合同到期后多长时间能够起诉 借款合同到期后,三年内能够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之后是否能够再诉 能够,共同借款人能只起诉一人。 司法实践中,法官认定共同借款人对于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共同借款人抗辩其内部存在约定的或者实际的使用份额,则对此抗辩内容进行审查,一旦查明属实,就在判决主文中明确承担了债务的借款人可依照份额进行追偿; (2)如果共同借款人未抗辩存在使用份额,亦未对共同借款行为做出解释,则在判决中明确承担了清偿义务的借款人能依照实际使用份额向其他借款人进行追偿。 根据《民法典》第178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未到期时,债权人若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提起诉讼可能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而借款合同到期后,债权人有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来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对于共同借款人,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根据约定或实际使用份额来追偿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78条规定,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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