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物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
释义 | 担保物权的特征有: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担保物权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 4、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一、主债权转让担保物权一并转移吗 主债权转让担保物权也一并转让,担保物权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所以担保物权也会转让,担保物权是指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物上代位权及物上代位是什么意思 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原因消失换取赔偿金的担保物权,担保权人仍享有换取担保物的赔偿金。物上代位是指担保物因人侵权而灭失、损坏时,债务人所得的赔偿金作为代位物继续担保债权,债权人必须优先支付代位物。物上代位权不同于物上代位权。前者是一种权利,后者是基于权利的法律性质。取得物上代位权需要委托,并且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物上代位权是由债权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物权保护方式有哪些 物权的保护方式如下: 1、请求确认物权; 2、请求返还原物; 3、请求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 4、请求恢复原状; 5、赔偿损失。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效力及于所有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均属于义务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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