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物权可以抵押
释义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海域使用权、设备、原材料、产品、在建建筑、交通工具等。其他未被禁止抵押的财产也可抵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以下财产可以被抵押:1.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 建设用地使用权;3. 海域使用权;4.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5.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6. 交通运输工具;7. 法律和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1: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