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赃行为不一定算共同犯罪。如果该参与分赃的人,参与了犯罪整个犯罪过程,即有一起预谋,一起准备工具,即使没有亲自实施犯罪行为,仍属于共同犯罪;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但该人实际参与了分赃的,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共同犯罪。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