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委托律师起诉离婚的,案件受理费1000元,有争议标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费后,按照下列比例分档累计标的费:(1)争议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免收标的费;(2)争议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的,按3%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3)争议标的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的,按2%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4)争议标的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的,按1.5%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5)争议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标的费,上下浮动幅度20%。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