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能和自然人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见,法人不仅可以成为合伙人,而且有些还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一、合伙企业的分类有哪些? 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根据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公司可以合伙吗? 公司可以入伙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之间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而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因为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必须至少有一个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所以如果已经有普通合伙人,则有限公司可以入伙成为普通合同企业。如果只有有限公司,因为其不能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不可以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