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依据哪些法律扣车 |
释义 | 交通警察三种情况可以扣车,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第1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一、扣证原因与还证时间 (一)扣证原因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二)还证时间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第2、3、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2.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 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3.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驾驶证的,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检验鉴定一般为二十日,经上级公安部门批准,延长后总时间不得超过六十日。 律师答疑: 网友提问:交警依据哪些法律扣车? 律师回答:交通警察三种情况可以扣车,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第1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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