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只能申诉;法官在当事人第一次领取法律文书时,都会要求当事人填写一份送达地址确认书,并签字盖章确认,目的就是此后法院按当事人提供的地址邮寄法律文书,如果法院按当事人提供的地址邮寄,发生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