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什么 |
释义 |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的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司法解释是什么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是什么 除了购买方属于其他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其他情况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A向消费者销售商品;B销售免税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的发票。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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