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终止与违法解除有区别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形 |
释义 | 一、违法终止与违法解除有区别吗违法终止与违法解除不是一回事,他们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通俗地讲用人单位在法律没有赋予单方解除权的情况下进行的解除就是违法解除。违法终止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后,在法律规定不得终止的情况下,违反法律规定,单方作出结束劳动关系决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在以上六种情形下终止就是违法终止。违法解除和违法终止的法律责任是一样的,都是二个法律后果:一是继续顺延,并支付顺延期间的相关待遇;二是支付赔偿金,即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形这个问题无法直接问答,因为法律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也不是直接作出正面规定的,而是采取的排除法,通过赋予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可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来判断的。所以,凡用人单位在法律没有赋予单方解除权的情况下进行的解除就是违法解除。除以下二个方面的解除是合法解除外,用人单位的其他单方解除行为都是违法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劳动者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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