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嫖娼的追溯期是六个月。 嫖娼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不是犯罪的行为,所以嫖娼适用的不是追诉时效,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时限。这个期限为六个月,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嫖娼处罚标准是: 1、卖淫、嫖娼的,会被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被抓的处罚,具体如下: 1、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2、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4、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 5、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嫖娼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不是犯罪的行为,所以嫖娼适用的不是追诉时效,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时限。这个期限为六个月,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