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来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如果机动车一方不存在违法的情况,那么在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的情况下可以由保险公司根据赔偿的限额范围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造成的死亡后果来认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二)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三)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四)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五)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六)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七)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八)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在死亡赔偿项目中最为重要的是死亡赔偿金,因为受害人户口性质的不同可能导致赔偿数额有所不同,受害人的户口性质不同,有可能出现“同命不同价”的现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中的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农村户口的个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想要按城镇标准获赔,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1、事故发生前,受害人已经在城镇居住满1年。受害人需要提供居委会及房东证明、辖区内派出所证明、暂住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事故发生前,受害人在城镇有稳定的收入。受害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社保卡、事故发生一年前的劳动合同及工资表;纳税凭证、连续固定的存折等。,关于死亡赔偿金,由于受害人已经在交通事故中丧生,死亡赔偿请求由受害人的近亲属提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但可以参照异常继承原则在受害人近亲属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肇事方不能反诉以死者生前债务抵扣掉死者应承担的事故赔偿责任。因为人身损害赔偿金与人的切身利益相关,不能抵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定你方全责的,如果你方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重新进行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要先划分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后才能确定赔偿的问题。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