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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扰乱经营秩序罪定义
释义
    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所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 [2] 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关系 扰乱市场秩序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是指客体在什么条件下,被什么行为所侵害,并造成了什么危害后果。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客观方面的要件是:
    (1)违犯了工商行政管理土地、商检、劳动等市场管理法规;
    (2)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或绐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有危害后果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造成了社会危害后果,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其中可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两类。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要件是:
    (1)年龄16周岁以上;
    (2)具有能够控制和辨别自己行为的能力,即非精神病人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单位犯罪主体是指新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类主体均可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结果所持的心理状态,分故意和过失两种。
    扰乱经济秩序罪的标准
    准确讲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的行为。它下面有九十多个罪名,每个罪的定罪量刑都不一样的呢。比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这一类下就有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9个罪,每一个都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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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7: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