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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在国外很少赡养和照顾父母,只给过老人3-5万元,分配遗产时应该如何处理?应该按照什么比例合理分配?
释义
    1、继承人认为遗产份额分配不均,因遗产的范围、份额等方面产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2、我国《民法典》规定:2、我国《民法典》规定:(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3、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3、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4、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请问:孩子在国外对父母的赡养和关心很少,只给了老人3~50,000元,在分配遗产时该如何处理?能不能少分?共有四个兄妹,应按什么比例分配比较合理?
    1、继承人认为遗产份额分配不均,因遗产的范围、份额等方面产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2、我国《民法典》规定:2、我国《民法典》规定:(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3、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3、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4、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遗产兄妹该怎么分配
    父母去世后遗产兄弟姐妹能继承的一般平均分割,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但是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儿媳不赡养老人能少分或不分遗产吗?
    《民法典》规定不赡养老人的能少分多少由继承人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赡养能力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父母离异,孩子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去世后遗产的分配:如果其配偶还健在的,首先分割出财产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财产作为去世方的遗产由配偶,父母,孩子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身份继承,但是被继承人生前有留下遗嘱、遗赠协议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老人立了遗嘱,同意给不赡养照顾老人的孩子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在法律层面上少分或不分财产吗?
    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如果有遗弃老人、虐待老人情节严重,丧失了继承权的,不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继承权未丧失的,分配遗产时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当出现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况,首先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2、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和护理。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其次,放弃继承权与赡养义务并无相关联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是与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必然联系,不得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为由解除法定的赡养义务。况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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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7: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