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拒绝接受法医学检查是其行为权利的一种体现,但也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进程。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拒绝接受法医学检查,相关部门可以采取一定措施。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被告人有权拒绝接受法医学检查,但法院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裁定强制接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权拒绝自认罪名,以及拒绝供述、证实自己或者他人的罪行,但是法律规定的证明其罪行的责任证据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二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对未成年人、伤残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能表示真实意思的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进行检查。” 综上所述,被告人拒绝接受法医学检查需要根据案情需要进行处理,法院可以裁定强制接受。而在司法鉴定中,对于无法表达真实意思的人群体,司法鉴定机构有权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