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我可否与律师讨论伤害罪的辩护方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和当事人有权讨论案件的情况和辩护方法。然而,律师并没有权利干涉证据的收集和证人的传唤,更不能教唆或者协助当事人制造虚假证据。如果律师在会见期间以及其他时间内违反法律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了解案件的情况,调查取证,提出证据和意见,并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有权依法收集证据,出具意见,代理诉讼,进行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伪造证据,指控陷害他人,妨害作证,贿买证人,毁灭证据的,以及指使、教唆、引诱、包庇、纵容作上述行为的,构成妨害作证罪。”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教唆犯罪、帮助犯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律师会见期间,当事人和律师可以讨论案件相关情况和辩护方法。但是,律师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制造虚假证据,更不能教唆或协助当事人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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