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官枉法裁判的认定方式: 1、枉法裁判侵害了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情节严重。 3、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但仍为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