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起诉法官枉法裁判 |
释义 | 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过了上诉期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一、依照决定再审条件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也就是说当判决下来之后,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可以提出申请再审。当事人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可以申请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也就是说,申请再审是有时间限制的。 二、民诉二审不服判决上诉要多长时间 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的,不能再提起上诉。因此,对于二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不可再提起上诉,如果认为有错误,可在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申请提起抗诉。 三、民事案件判决一年后需要上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已经1年了,超过了上诉期,不能上诉了,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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