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争议员工如何维权?
释义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向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维权。
    一、劳务合同有离职证明吗?
    有。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二、三天离职不领工资怎么办
    有工资。正常提供了劳动就有工资。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三、在工厂不签合同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