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证人在作证过程中面临着被威胁的可能性,因此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证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保护: 1. 证人可以申请保护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措施,包括保护其人身自由、财产、通讯等权利,以确保证人的安全。 2. 证人可以申请匿名作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人可以申请匿名作证,该申请须经法院批准。 3. 证人可以获得证人保护计划。根据《证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证人保护计划是指根据证人的情况和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证人安全的综合性保护计划。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视听说话人、被害人、原告、被告、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因作证、鉴定、翻译、提供视听说话等协助调查、审判工作所需要的情况,受到威胁,可能造成其安全、财产等方面的严重损害的,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保护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视听说话人作证、鉴定、翻译、提供视听说话等协助调查、审判工作,有危及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可以申请匿名作证,由法院决定。” 《证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证人保护计划应当根据证人的情况和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证人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身份保护、提供居住安全、提供经济援助、提供心理辅导、提供法律援助等综合性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