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区服务人员在与居民沟通交流时,需要注意使用礼貌、文明的语言,避免使用侮辱、诽谤等不当言辞。同时,也需要避免使用涉及种族、性别、宗教等敏感话题的语言,以免引起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并不等同于言论放任,言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经营者应当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维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不当者,有权制止、劝阻和报警。”社区服务人员在社区服务期间,也应当遵守这一规定,维护社区治安秩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诈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恶意中伤、诽谤他人,不得编造事实、散布谣言,捏造、歪曲或者隐瞒事实,以达到欺骗目的。”社区服务人员在与居民交流时,也应当避免使用不当言辞,以免涉嫌恶意中伤、诽谤他人。 因此,在社区服务期间,社区服务人员需要注意措辞,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避免使用不当言辞,以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