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不给妻子和孩子生活费 |
释义 | 丈夫不给妻子和孩子生活费时可以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可以起诉。如果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这种情况是可以直接通过法院进行起诉的,作为丈夫,如果妻子没有收入的情况下,要给妻子生活费,具体给多少可以结合家里经济条件,包括每个月生活费用来决定。作为妻子,开始时可以不起诉跟丈夫沟通,了解是否愿意给生活费,不愿意给生活费,可以准备好身份证件包括起诉书,还有相应凭证到法院起诉。法律并未作出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必须向妻子支付生活费的规定,男方并不存在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赚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跟男方商量将一部分工资交由女方保管存入定期存款。 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2、对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优先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皆有此类案件的管辖权;3、夫妻双方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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