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赔有哪几种类型?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定额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在约定的情况发生时给付保险金,当约定范围内的疾病发生时,一旦确诊,保险人即给予相应保额的赔付,保险金的数目是不变的。 补偿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的医药或住院费用等实际医疗支出按约定的比例报销,如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补偿给付。 津贴型的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依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日额给付保险、住院安心保险等就属于津贴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