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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境签是在机场办理吗
释义
    公民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 叫过境签证。过境签证同入出境签证一样, 都有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的规定。根据所去的国家的不同看具体需不需要过境签,可以找机构办理,比较好,不然需要去当地驻中国使馆办理。
    过境签怎么办理
    公民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 叫过境签证。过境签证同入出境签证一样, 都有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的规定。过境签证需要提供的资料:1、护照 :2寸照片2张 ,护照必须提供所有签证记录的复印件。2、签证申请表:去对方领事馆网站上下载护照3、往返机票订票单:只要可以购买国际机票的售票处或者机票代理,都可以出具。4、签证保险一份:保险金额为三万欧元或三十万人民币以上,需覆盖旅行全程的。5、 出国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包括申请者姓名、职务、工资, 在国外旅游时间的证明。 并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加盖公章和出具证明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签字,英文翻译件。6、在申根国家居住和接待证明:有的国家可以接受网站订房证明,有的国家只接受酒店传真件证明,可以先在网站上查清楚。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内容都需要翻译。8、个人经济担保:工资、无冻结的存款证明,或房产证,或车辆购买等。需要原件和翻译件。9、身份证:需要原件及翻译件。10、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复印件。均要A4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整理递交。除特殊限制外,按照国际惯例,因公出国团组只要将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国家的有效签证、联程机票、申请过境签证照会(公函)、过境人员签证表格等材料递交到需过境国家驻华使领馆,一般均可按期获得过境签证。
    过境签在哪里办理
    公民取得前往国家(地区)的入境签证后,搭乘交通工具时,途经第三国家(地区)的签证,叫过境签证。过境签证同入出境签证一样,都有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的规定。目的国签证的办理是繁琐的,稍不注意就可能遭遇拒签,同时过境签证的办理也是需要引起注意的,否则一旦拒签就面对着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以下是过境签证需要提供的资料:1、护照:2寸照片2张,护照必须提供所有签证记录的复印件。2、签证申请表:去对方领事馆网站上下载护照3、往返机票订票单:只要可以购买国际机票的售票处或者机票代理,都可以出具。4、签证保险一份:保险金额为三万欧元或三十万人民币以上,需覆盖旅行全程的。5、出国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包括申请者姓名、职务、工资,在国外旅游时间的证明。并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加盖公章和出具证明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签字,英文翻译件。6、在申根国家居住和接待证明:有的国家可以接受网站订房证明,有的国家只接受酒店传真件证明,可以先在网站上查清楚。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内容都需要翻译。
    曼谷过境签怎么办理
    办理泰国过境签证所需材料如下:1、请提交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一张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并贴上一张护照尺寸照片(2寸白底或蓝底)。2、出入境管理人员将会随机抽查入境泰国的游客携带的现金如下:现金货等值外币10000泰铢(每人)20000泰铢(每户)。3、由申请人的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担保信(英文或泰文),加盖单位公章附担保人名片;担保信上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职位,详细联系方式,以及赴泰国的目的和停留期限。4、第三国有效签证(如有需要)。5、不少于1600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6、确认过的往返机票行程单
    韩国过境签怎么办理
    持有第三方国签证的中国护照乘客,只是在韩国首尔转机是不要过境签证的。1、持有美国、日本、欧洲国家一次有效签证的中国公民,在回国途中停留韩国是不需要事先办理签证的,可以享受为期30天的过境免签待遇; 持有其它国家的第三方签证的不出境的话也不需要过境签的。2、如果在韩国转机期间想要出境且持有的第三方国签证非上述国家的,就需要办理过境签。韩国过境签手续极其简单: 在海关关口将回程机票和护照提供给机场工作人员,证明已办好回国计划,就可以直接得到一个为期30天的PASSstamp,不再需要其他入境文件和手续了。
    台湾过境签证怎么办理
    办理台湾的过境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6、单位意见。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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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5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