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呢 |
释义 |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一、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男方不愿意离婚的,女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 2、夫妻协商协议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商议对方能离婚的条件,能接受的,则可签订离婚协议; 3、达到法定离婚的情形,法院一经调查发现对方真有出现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法院应当予以离婚。 离婚诉讼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人,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二、在广州如何提起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流程如下: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3、开庭审理阶段,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离婚诉讼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人,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三、离婚协议不公平怎么办 一方提出的离婚协议不公平,另一方可以拒绝签字。如果双方就离婚协议的内容协商不成,无法登记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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