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体区别如下: 第一、子公司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的地位,而分公司则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的主体资格,也不具有法人的资格。 第二、子公司具有自己的独立的名称,而分公司需要冠以某某分公司的名称。 第三、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法律上的意志是完全独立于母公司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以及管理的活动不能直接命令和指挥,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以及对资金的调动、分配等都完全由总公司主导,被总公司管理。 第四、子公司尽管有母公司的参与,但是其财产是完全属于自己的,而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