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北斗不在线罚款依据 |
释义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二)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执法部门对于“北斗掉线”车辆,进行罚款,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对于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主张撤销或者变更,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的所依据的规定本身存在异议,也可以在提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对规定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这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合法权益。 货车GPS长期不在线怎么处罚 如果当事人没有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可能会涉嫌非法运营,要罚款的,如果构成犯罪的话,还可能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斗掉线罚款谁的责任 由于北斗掉线而导致的罚款应该由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 根据我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二)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