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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九江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支付房租
释义
    一、提取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一)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提取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满1年。
    (三)提取人及配偶未在本市通过提取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还贷业务的。
    二、提取额度: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上年实际缴纳房租总额。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市区(含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每年最高提取7200元;各县(市)每年最高提取3600元。
    三、所需资料:符合提取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办理。申请材料包括: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提取人身份证;
    3、公租房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
    4、如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另需配偶方提供《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二)租住商品住房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商品房租赁合同、房租支付凭证;
    4、提取人及配偶名下在本市无房产证明;提取人及配偶户籍在九江市行政区域内的,无房产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户籍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有效期为一个月);提取人及配偶户籍地在九江市以外的,无房证明只需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有效期为一个月);
    四、提取频率职工每年可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以前年度租房未提取的,不累计提取。
    五、办理流程缴存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当地保障房管理部门统一申请,集中办理。缴存职工租赁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本人凭相关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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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