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抓打妻子起诉怎么办 |
释义 | 丈夫打妻子属于家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选择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其丈夫予以行政处罚;也可以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损害赔偿。 一、碰到家庭暴力一般会受什么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因一方有家暴行为,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准许,同时受害一方可以要求施暴一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2、行政责任,一方在婚内有家暴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3、刑事责任,家暴达到一定程度,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根据《刑法》中的量刑标准,追究施暴一方的刑事责任。 二、警察管家暴吗 被家暴,可以报警的,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是应当及时出警的,如果警察不出警。可以向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上一级领导投诉,如果构成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家暴受害人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 三、妻子结婚前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妻子结婚前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是一般只能够诉讼离婚,因为其妻子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协议离婚。如果其丈夫在结婚之前不知道妻子具有精神病的,且该精神病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重大疾病”,丈夫还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后的一年之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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