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服务合同保密期限 |
释义 | 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关于保密期限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 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 一、技术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 技术服务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1、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项目的名称; 2、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 3、双方确定的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方式; 4、委托方要求的师资水平、资历、要求; 5、委托方需要培训的人数,受托方要求委托方指定接受培训人员的技术能力、学历要求; 6、经协商确定的教员、学员的食、宿、交通、教材等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标准的承担; 7、培训开展的必要物质条件(如教室、教具等)和双方应协作解决的事项; 8、学员水平验收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如实际操作、理论考试、现场答辩等); 9、委托方支付报酬的数额、时间、方式、地点等; 10、违约责任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1、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及数额; 12、争议解决的方法; 13、其他约定。 技术服务合同可由委托人直接与被委托人协商约定后签订,也可以由委托人通过中介与被委托人协商签订,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必须符合技术服务合同的特征,并不得遗漏其主要条款。 二、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八百七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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