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这个保密协议有效吗?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是一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其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工资报酬和劳动保护等标准,同时也应当符合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如果保密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是有效的。 保密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其主要内容是约定员工在工作期间或离职后对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保密协议的签订可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利益和技术成果,也可以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但是,用人单位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应当注意,保密协议的内容应当合理、合法、明确,不能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保密协议的签订也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保密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可以约定保密的协议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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