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独人员退休有什么优惠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失独人员退休时的优惠政策,目前各个地区的规定不尽相同。以黑龙江省为例,目前省级部门出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失独人员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本省城镇户籍居民(包括退休或达到规定年龄时户籍在本省居民),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证》;2、2003年1月1日后因国企(包括厂办集体企业)改革(包括转制、分流、并轨、关停、空壳或注销),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或社会灵活就业,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城镇无业,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3、未享受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待遇。其中,达到退休年龄后去世且在退休时未享受一次性补助金的,补发给合法继承人;达到退休年龄前去世的,不享受一次性补助金。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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