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退休的时候没提供独生子女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时,没有独生子女证,是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的。由于目前的人员流动性太大,退休地和户籍地很多人都是不统一,有的人办独生子女证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退休可能在工作所在地或是养老保险满10年的地方办理。因此退休时社保部门无法去调查核实你是否属于独生子女父母,唯一的依据认定就是独生子女证。按照规定,现在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小孩,每年仍可领取一定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其父母在六十周岁以后,每月可领取八十元独生子女奖励金。计生法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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