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刻公章行为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私刻公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对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私刻公章罪量刑标准 私刻公章罪并不是一个准确的罪名,刑法当中对这一行为有明确规定的两个罪名:就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依据我国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知,伪造印章首先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那么既然是属于违法行为,就必须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才能构成犯罪。一般司法实务中认为私刻印章三枚以上有可能构成犯罪。 二、私刻公章罪怎么判刑? 私刻公章罪的判刑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印章,是指国家机关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 三、私刻国家机关的公章符合什么条件会构成犯罪 私刻国家机关的公章符合下列条件,会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4.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