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执行。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一、强制执行两年后仍拿不到钱怎么办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二、债务纠分反复执行该怎么办 在普通民事债务纠纷中,法院判决后,债权人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自动执行生效判决。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法院将临时终止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应当向法院申请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应当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提供给法院。 三、执行到期债权法院给出什么手续 行使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代位权原则,因此,行使到期债权的条件应当以代位权条件为基础。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被执行人无力清偿债务的。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无异议。被执行人行使到期债权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应提出申请。可以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即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时,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应当向法院执行部门提出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