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户籍科上班时间 |
释义 | 公安局户籍科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9点到17点,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日有人值班。不同地区上下班时间略有不同。 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 一、公安局户籍科(户政科)主要工作业务: 1、办理户口申报、迁移、注销等事项的审批 ,审核和办理户口准予迁入。 2、居民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 3、办理公民身份证重号、错号纠正。 4、本市人口信息查询、核对、更正纠错,汇总辖区内人口统计报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本科办理的有关户口业。 6.组织指导派出所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管理。 二、相关业务办理程序 婴儿出生落户∶凡在我国境内出生的婴儿,其父母双方或者有一方属于本市户口的,由户主亲属扶养人向婴儿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入户。办理程序∶持父母的户口簿、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一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胎准生证,村居出具的接收证明到派出所申报户口。 收养子女入户∶ 1、收养人持相关材料到县、市民政部门办理《收养证》; 2、收养人持《收养证》和居民户口簿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 3、派出所户籍警审查后把材料上报到本科审批; 4、收养人持户籍科审批的材料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入_居民因到本市工作就业、经商办企业、结婚、购房、投靠亲属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本市辖区的。办理户口迁入程序有: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辖区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村委、社区)和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在《公民户口迁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和《公民户口迁入审批表》到户籍科办理《户口准迁证明》; 3、申请人持户籍科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_ 4、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出_户口迁出持本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办结后,派出所予以注销户口和收缴居民身份证;户口迁出人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管理户口,向群众宣传法制,组织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组建治安保卫委员会,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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