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户政科是公安局的一个部门科室。公安局户政科负责户政管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负责指导对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出租屋和地址门(楼)牌管理;负责人口统计、分析和年报工作,管理发放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户政业务证件等工作;规划、指导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