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了禁左怎样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路口禁左时,按以下情况走: 1、红灯亮时允许左转道调头:那你只能在左转道等直行红灯亮或调头绿灯亮时调头。 2、禁左同时禁调头:左道向左转箭头标识失效(其实是交管部门未及时更改标识),应该视同直行标识通行:即直行绿灯亮时直行。 如果路口有禁止左转标识,但是车道地标线是左转,这种情况不应该发生。真要有,是交通管理部门的错误,因为这样是平白无故的浪费路口的一个车道。如果在这样的左转车道直行、右转被处罚可以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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