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变,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办法如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章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公积金并不能随便提取,职工需满足以下几点条件才行: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房租;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离休、退休; 7.出境定居; 8.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用以补贴家用;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