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员和辞退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裁员赔偿的标准 1、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裁员和辞退的区别 1.辞退:指员工与组织非自愿终止雇佣关系。解雇通常是由组织主导的由于个人原因终止雇佣关系的行为。在我国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也叫辞退。 2.裁员:经济性裁员的简称。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指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法律期间依法辞退劳动者的行为。实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可以因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减少富余人员。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妞问答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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