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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其他情况下宣扬恐怖主义的刑期
释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通过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若犯此罪,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以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
    法律分析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通过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若犯此罪,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以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1.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而积极为之,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客体。
    二、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定罪处罚:
    1.编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散发、播放载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图书、报刊、文稿、图片或者音频视频资料的;
    2.设计、生产、制作、销售、租赁、运输、托运、寄递、散发、展示带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标识、标志、服饰、旗帜、徽章、器物、纪念品等物品的;
    3.利用网站、网页、论坛、博客、微博客、网盘、即时通信、通讯群组、聊天室等网络平台、网络应用服务等登载、张贴、复制、发送、播放,演示载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图书、报刊、文稿、图片或者音频视频资料的;
    结语
    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是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极端组织活动,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则是对此类行为的一种法律制裁。该罪行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而积极为之,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对公共安全的危害。若犯此罪,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以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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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