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曾用名办过社保可以用现用名办吗 |
释义 | 能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 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一、名字被改了之后改哪个证件 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名字需要更改,像以前获得证书如毕业证、学位证等就不能更改了。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二、户口本上限制两个曾用名吗? 不可以,户口本中只能出现一个曾用名,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料,最好是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还有增加曾用名的依据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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