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实际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来说,在起诉中,要求双方同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案件执行阶段可以增加其配偶作为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别接受父母分居的财产,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继承和分担的债务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通过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通过继承分担的债务也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