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税征税的依据 |
释义 |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1999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就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 对于自然人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具体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二、财产转让所得内容: 1.财产转让所得的范围界定: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 2.财产转让所得的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3.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依据: 以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5.财产转让所得的特殊规定: (1)对我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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