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葬费不给予无子女家庭 |
释义 | 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费,工伤死亡职工的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法律分析 丧葬费是由死者的近亲属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拓展延伸 无子女家庭的丧葬费待遇:公平还是不公? 无子女家庭的丧葬费待遇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方面,一些人认为应该给予无子女家庭更多的关怀和支持,因为他们没有子女来分担丧葬费用的负担。这种做法可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处理丧亲之痛。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丧葬费的发放应该基于个人的经济状况和负担能力,而不应该单纯以是否有子女作为判断标准。这样做可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不必要的不公平。综上所述,对于无子女家庭的丧葬费待遇,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寻求公平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结语 在无子女家庭的丧葬费待遇问题上,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寻求公平和合理的解决方案。一方面,给予无子女家庭更多的关怀和支持可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处理丧亲之痛。另一方面,丧葬费的发放应该基于个人的经济状况和负担能力,避免不必要的不公平。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我们应该考虑到不同家庭的具体情况,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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