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公积金转入新公司 |
释义 | 一、离职公积金怎么转到新单位 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是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的步骤如下: (一)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二)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三)办理的相关要件; (四)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五)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离职对公积金缴存有无影响? 离职对公积金的正常缴存没有影响,员工可以在入职新单位时把公积金账户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另外,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符合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含)以上等相关规定,若职工因离职导致公积金未连续缴存,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请。 三、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所以离职后或者离职后又签新单位的应该及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四、公积金为何要转到新单位 住房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转移公积金之后可以继续缴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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