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协议遗失怎么办 |
释义 | 1、拆迁协议原件丢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 2、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或者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 一、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需要的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新立户还需物业开一张证明。 6、非明示所有权人,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之类的证明。 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程序: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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