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公司清算应当在税务注销之前。2、公司依法进行清算的,应当相关人民人员组成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3、清算组组成之后,应当清算公司的财产,以及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4、全部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以及注销相应的税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