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协议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1、拆迁协议弄丢了,当事人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 2、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或者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 一、户口能迁移多少次 现阶段,是没有限制公民一年以内迁移次数的,公民若满足相关迁移条件的,就可以带上当地要求的资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迁移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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