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 商品房 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 购房 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法律条文】: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